蚕科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015-03-18

一、仪器设备的安装

1、仪器设备由专人安装,一般人员不得自行安装。安装后由供方工程师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2、仪器设备安装后需复印备用说明书一份,操作手册一份。其原件交科技档案室统一存档。

3、仪器设备安装后试使用半年由具体使用人员提出一份价格比较、售后服务及使用性能报告。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

1、仪器设备在安装好后,经培训的人员方能使用,严禁未参与培训的人员使用。

2、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使用说明书复印件要放置在相关仪器设备的明显位置;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需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完后需按照原样放置相关的器件,并关闭电源。

3、仪器设备使用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必须对使用人、使用时间、实验内容及仪器设备运转情况等进行登记,并由使用人员签字。

4、仪器设备放置的位置不得随意搬动,严禁乱放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后不登记。

5、对外来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要有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安规定要求使用的可立即终止和拒绝其使用,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1、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随手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包括去尘、去污及电源检查等。

2、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不能强行使用,并及时汇报和提出维修申请。

3、及时提出仪器设备的零部件和耗材的计划。

4、对确实不能再使用的仪器设备需先提出报废或更新申请及说明,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后,再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实验室人员不能擅自处理。

5、实验室的管理目前由蚕科院科技处管理。

四、奖

1、对于不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要求使用或故意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蚕科院相关办法惩处。

2、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安实验室规定进行管理者,须立即请出实验室,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对造成经济损失者按规定赔偿。

3、对认真使用、管理、维护实验室者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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