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9-09-10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渝人社办〔2019〕174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重视!

请大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后,在线打印合格证书,经审验合格后,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培训费(培训费:33元/人)。

注:网上缴费后,请务必自行在学习平台上申请发票,发票抬头写:重庆市蚕科院(本人姓名),并在线打印。截止2019年10月31日,请完成培训的人员将自愿培训申请书、公需科目合格证以及发票,同时递交组织人事办公室。


附件:渝人社办〔2019〕174号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


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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